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同于其他类型用地,有其特征。因此在讨论选址问题前,有必要搞清楚相关的概念。现行《物权法》和作为土地管理特别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殡葬用地相关问题都未有涉及,仅在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作出规定,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盒遗体的公共设施。
重庆殡葬,重庆丧事,重庆殡葬公司,重庆殡葬服务,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者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者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其中第5条规定: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建立;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从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农村公益性墓地由村民委员会建立,其必须设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而且农村公益性墓地是仅为农村居民提供的。
选址指的是对地址进行论证和决策的过程。首先是指设置的区域以及区域的环境和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其次是指设在具体的哪个地点、哪个方位。选址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巨大影响性的工作,意义重大。
综上,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是指在农村公益性墓地设立以前,对公墓具体设立地址进行论证和决策的过程,这个过程既包括设置农村公墓的区域所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又包括具体的地点和方位的确定。